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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招生網頁


 

115年度春季班產業碩士專班招生考試企業媒合配對時間地點公告

注意事項

一、媒合配對作業之相關規定:
  (一)合於資格之考生,應依規定接受媒合配對作業,以決定歸屬之合作企業,且完成「培訓合約書」之簽署,始具錄取資格。

  (二)媒合配對作業之程序:

1、春季班產業碩士專班複審(媒合配對作業)日期為115年1月28日(星期三) ~ 115年1月30日(星期五)時間、地點等詳細內容請依報考專班下載附檔。

2、參與媒合配對之考生應於通知之日期時間至指定地點報到。

3、同意接受媒合配對結果之考生,應充分了解「培訓合約書」中所列考生應盡權利義務、廠商任用規定及相關未履約罰責,並簽署繳交「培訓合約書」,始完成媒合作業。

  (三)未完成媒合配對作業之考生,不具錄取資格。

二、放榜:
  本招生考試預定於115年2月6日(星期五)放榜,不另行寄發報到通知單,請考生自行注意本校招生網頁公告(https://admis.ntub.edu.tw/)並依公告訊息辦理報到手續。 

 

備註:

一、未交書面審查資料、筆試零分或缺考、未參加口試者,不予錄取。

二、若報名人數超過8人以上,但廠商媒合人數未達8人者不予開班。

三、本專班經錄取者註冊及繳費人數未達開班條件8人時不予開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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